第二百六十四章 褚桂平与吴氏
所配药石都是一些治心中惊悸,心中烦闷,头面热,精神不守,头晕目眩,安神定志,暮瘥朝发狂眩等药方,这些药方都是按照《千金方》内所得。
可是都不针对吴氏的病情,那个散花去癫汤要再过百年后,散花去癫汤是清朝《石室秘录》卷三中才有,主治妇人花癫,忽然癫痫,见男子则抱住不放,此乃思慕男子不可得,忽然病如暴风疾雨,罔识羞耻,见男子则以为情人,此肝木枯槁,内火燔甚,脉弦出寸口。所组药石加减为柴胡五钱、白芍七钱、当归五钱、炒栀子三钱、甘草一钱、茯神三钱、菖蒲一钱、麦冬五钱、元参三钱、白芥子三钱。
自从有了此方后,不知有多少妇人得愈,曾有人记载水煎服。如不肯服,用人灌之,彼必骂詈不休,久之人倦欲卧,卧后醒来,自家羞耻,紧闭房门者三日,少少与之饮食,自愈。一剂后不必更与之药也。
其实吴氏的病情还算是轻微,还没有远远到发狂疯癫的地步。就是这么一点点内分泌失调而引起的欲望,也足够招风引蝶,红杏出墙。
世事往往有许多的巧合,也往往有些不公平,正因为吴氏得此病,人到中年长得还跟少女似的,前凸后翘,纤纤细腰,风摆杨柳,眉目含情,就连家中的公鸡看了也会追上去嘬一口,巧合的是某日褚桂平带着二名白役在城外九天玄女庙巡视,往往这种庙宇之地也是是非之所,各种小商小贩的聚集之地,做的生意都是前来进香的香客,就说这个郓城的九天玄女庙,建于何时,已无从考查,最兴盛时占地四十余亩,前有戏楼、钟楼、山门,中有玄女殿、九女殿,后有祖师殿、玉皇阁,规模宏大,香火极盛。庙内有一眼非常奇特的井,每个角的井水都各不相同,分为咸甜苦涩四种味道,可以医治不同的疾病。因为井特别大,当地人叫它“半亩井”。
正因为吴氏有别于常人的欲望,就想着去玄女庙求一碗井水来压制这种见不得人难言苦涩。这一日带着丫鬟和厨娘,牵着小儿,就这样在老天的无形帮助下,褚桂平跟吴氏相遇了,四目相视间,双方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火花,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哪怕是吴氏手中正牵着一个五岁大的儿,也挡不住褚桂平眼中似火一样的深情。
张子安的冷静是有原因的,虽然痛恨吴氏红杏出墙是早晚的事,却对吴氏留有一点情份,到底是结发妻子,这些年来一直在盘算着,万一吴氏出轨后怎样收场。这里就要说一说明朝对待这种事的官府处理法,就是“捉奸法”,这个“捉奸法”不是最终的配罚法,这样的“捉奸法”历朝历代早就有了,往远了说自唐宋开始就已经很全面地制定出来了,《唐律疏议》卷二十六《杂律》规定:通奸之人,要被判劳改一年半,如果通奸者有丈夫,时间将延长到二年。丈夫不得私自对出轨的妻子和绿自己的男人做什么。看看古代的律法换很全面的,不过,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唐宋的自卫法还是给了苦主们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唐律疏议·贼盗》中规定:凡事半夜进入主人家中的人,无论是否有歹意,只要未经主人允许,主人有权将其杀死。这里的未经允许,自然包括进自己家门与自己老婆通奸的那个人。嘿嘿,是不是很人性化。
男人可以在外面“朝三暮四,花天酒地”,甚至夜不归宿,而女人就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遵守三从四德,所以古人对自己老婆的忠贞看得特别重要,由此为了避免老婆出轨,给自己戴绿帽,想出了各种办法。
到了大宋时期,基本沿袭唐朝的司法,《宋刑统》明确地指出:“若奸夫入人家行奸,家主‘登时许杀’”。这个可以堪称是最早的明文“捉奸法”了。不过这里也指出了唐宋的苦主捉奸有个非常致命的弱点,只能在苦主家中,要是半途逃走出了家门,却无能为力,而且对红杏出墙的妻子丈夫束手无策。如果在外面,丈夫碰到了奸夫是不能杀的,只能通过上诉的手段判奸夫淫 妇一年半和两年的有期徒刑。不过考虑到唐宋时期“大赦天下”的频率是平均每三年左右一次,所以或许唐宋时代是古代苦主们最苦逼的一个时期了。但总的来说,让你“出人命”还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古代法律都把出轨行为规定为犯罪,出轨又称为“和奸”。最早关于出轨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出轨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到了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出轨男女。
元代的法律明文规定,丈夫在抓捕出轨的妻子与奸夫时,只要对方拘捕便有权将其当场格杀而自己无罪。值得一提的是,丈夫如果不杀妻子只杀奸夫,或者只杀妻子不杀奸夫,那么官府反而会脱下他的裤子打板子。某种程度来说,元代司法对小家庭的维护是最积极的,没有之一。
现在来说说到了明朝时,在元代的基础上发展了这条“捉奸法”法律。不仅仅是丈夫本人,丈夫的家属也有权杀死奸夫淫 妇。而且,家属有权杀死奸夫后,将出轨的媳妇卖掉。虽然看上去十分痛快,但也给了婆家一个合法拐卖妇女的权力。就是说靠着这条律法,婆家用此专卖媳妇生财,卖掉一个最娶一个,接着再卖,毕竟彼时没有摄像机,所谓奸夫淫 妇全凭在场之人的口供。如果婆家缺钱了,以通奸罪名将女方卖掉完全有可能。
这就难怪当初章子俊府中的那些通房丫鬟馨儿,荷香,雪柳,瓶儿,玉儿最怕被东家卖掉,死活都要留在章府,给一个名分后就是最大的梦想。
总之,历朝历代都有让奸情出人命的办法。各种私底下的私刑,比如浸猪笼更是比比皆是。在古代想要有婚外情,就要做好出人命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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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都不针对吴氏的病情,那个散花去癫汤要再过百年后,散花去癫汤是清朝《石室秘录》卷三中才有,主治妇人花癫,忽然癫痫,见男子则抱住不放,此乃思慕男子不可得,忽然病如暴风疾雨,罔识羞耻,见男子则以为情人,此肝木枯槁,内火燔甚,脉弦出寸口。所组药石加减为柴胡五钱、白芍七钱、当归五钱、炒栀子三钱、甘草一钱、茯神三钱、菖蒲一钱、麦冬五钱、元参三钱、白芥子三钱。
自从有了此方后,不知有多少妇人得愈,曾有人记载水煎服。如不肯服,用人灌之,彼必骂詈不休,久之人倦欲卧,卧后醒来,自家羞耻,紧闭房门者三日,少少与之饮食,自愈。一剂后不必更与之药也。
其实吴氏的病情还算是轻微,还没有远远到发狂疯癫的地步。就是这么一点点内分泌失调而引起的欲望,也足够招风引蝶,红杏出墙。
世事往往有许多的巧合,也往往有些不公平,正因为吴氏得此病,人到中年长得还跟少女似的,前凸后翘,纤纤细腰,风摆杨柳,眉目含情,就连家中的公鸡看了也会追上去嘬一口,巧合的是某日褚桂平带着二名白役在城外九天玄女庙巡视,往往这种庙宇之地也是是非之所,各种小商小贩的聚集之地,做的生意都是前来进香的香客,就说这个郓城的九天玄女庙,建于何时,已无从考查,最兴盛时占地四十余亩,前有戏楼、钟楼、山门,中有玄女殿、九女殿,后有祖师殿、玉皇阁,规模宏大,香火极盛。庙内有一眼非常奇特的井,每个角的井水都各不相同,分为咸甜苦涩四种味道,可以医治不同的疾病。因为井特别大,当地人叫它“半亩井”。
正因为吴氏有别于常人的欲望,就想着去玄女庙求一碗井水来压制这种见不得人难言苦涩。这一日带着丫鬟和厨娘,牵着小儿,就这样在老天的无形帮助下,褚桂平跟吴氏相遇了,四目相视间,双方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火花,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哪怕是吴氏手中正牵着一个五岁大的儿,也挡不住褚桂平眼中似火一样的深情。
张子安的冷静是有原因的,虽然痛恨吴氏红杏出墙是早晚的事,却对吴氏留有一点情份,到底是结发妻子,这些年来一直在盘算着,万一吴氏出轨后怎样收场。这里就要说一说明朝对待这种事的官府处理法,就是“捉奸法”,这个“捉奸法”不是最终的配罚法,这样的“捉奸法”历朝历代早就有了,往远了说自唐宋开始就已经很全面地制定出来了,《唐律疏议》卷二十六《杂律》规定:通奸之人,要被判劳改一年半,如果通奸者有丈夫,时间将延长到二年。丈夫不得私自对出轨的妻子和绿自己的男人做什么。看看古代的律法换很全面的,不过,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唐宋的自卫法还是给了苦主们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唐律疏议·贼盗》中规定:凡事半夜进入主人家中的人,无论是否有歹意,只要未经主人允许,主人有权将其杀死。这里的未经允许,自然包括进自己家门与自己老婆通奸的那个人。嘿嘿,是不是很人性化。
男人可以在外面“朝三暮四,花天酒地”,甚至夜不归宿,而女人就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遵守三从四德,所以古人对自己老婆的忠贞看得特别重要,由此为了避免老婆出轨,给自己戴绿帽,想出了各种办法。
到了大宋时期,基本沿袭唐朝的司法,《宋刑统》明确地指出:“若奸夫入人家行奸,家主‘登时许杀’”。这个可以堪称是最早的明文“捉奸法”了。不过这里也指出了唐宋的苦主捉奸有个非常致命的弱点,只能在苦主家中,要是半途逃走出了家门,却无能为力,而且对红杏出墙的妻子丈夫束手无策。如果在外面,丈夫碰到了奸夫是不能杀的,只能通过上诉的手段判奸夫淫 妇一年半和两年的有期徒刑。不过考虑到唐宋时期“大赦天下”的频率是平均每三年左右一次,所以或许唐宋时代是古代苦主们最苦逼的一个时期了。但总的来说,让你“出人命”还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古代法律都把出轨行为规定为犯罪,出轨又称为“和奸”。最早关于出轨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出轨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到了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出轨男女。
元代的法律明文规定,丈夫在抓捕出轨的妻子与奸夫时,只要对方拘捕便有权将其当场格杀而自己无罪。值得一提的是,丈夫如果不杀妻子只杀奸夫,或者只杀妻子不杀奸夫,那么官府反而会脱下他的裤子打板子。某种程度来说,元代司法对小家庭的维护是最积极的,没有之一。
现在来说说到了明朝时,在元代的基础上发展了这条“捉奸法”法律。不仅仅是丈夫本人,丈夫的家属也有权杀死奸夫淫 妇。而且,家属有权杀死奸夫后,将出轨的媳妇卖掉。虽然看上去十分痛快,但也给了婆家一个合法拐卖妇女的权力。就是说靠着这条律法,婆家用此专卖媳妇生财,卖掉一个最娶一个,接着再卖,毕竟彼时没有摄像机,所谓奸夫淫 妇全凭在场之人的口供。如果婆家缺钱了,以通奸罪名将女方卖掉完全有可能。
这就难怪当初章子俊府中的那些通房丫鬟馨儿,荷香,雪柳,瓶儿,玉儿最怕被东家卖掉,死活都要留在章府,给一个名分后就是最大的梦想。
总之,历朝历代都有让奸情出人命的办法。各种私底下的私刑,比如浸猪笼更是比比皆是。在古代想要有婚外情,就要做好出人命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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