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五百八十六章蚀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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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界在阿尔敏的葬礼上结束了,杜兰留下了一批树人作为看守,然后就离开了。来的时候是两个人,离开的时候是三个人。
小三笠被大三笠拐跑了。
杜兰将她们送回家,然后就朝着另一个世界出发了,因为另一个世界正在等待他,召唤他,一个声音从遥远的多元宇宙传来。
迪妮莎也听到了:“这是召唤你的声音?”
“看来我也出名了。”杜兰表示自己穿越多元宇宙,一些宇宙也听说了自己的名号。虽然是第一次有宇宙召唤自己,但杜兰还是很给面子的:“亲爱的,一起去看看吧。”
迪妮莎点点头,挺身换装,飒爽地换上了一身大剑的战斗制服,背上了大剑,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世界肯定有很多需要自己斩杀的东西。
两人手牵手用无界大门锁定了那个传来呼叫的宇宙,走了过去。
那是呼唤,还是悲痛欲绝的哀嚎?连杜兰也很难分清楚,但这肯定是一个悲剧的世界,一个男人站在尸体和黑暗之间,站在扭曲的肉瘤之间,周围全是不成人形的恶魔。
结实的身躯上遍布伤口,鲜血从断臂不断流淌,手持断剑无用而倔强地冲锋,想要去抓住自己够不着的敌人。
那是神和凡人的差距,神一般的敌人并非凡人残缺肢体就能战胜。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血腥的献祭,献祭的不仅仅是整个军队,更是多年并肩作战的友情和爱情,现在这一切都化为过眼云烟,换来了无可匹敌的力量。
“格里菲斯——”断臂的男人伤痕累累地嚎叫着,怒火几乎将他吞没。他决然没有想到自己尊重的男人,自己当做过命兄弟的男人,竟然会做出如此天怒人怨,天人公愤,灭绝人性的事情。
格里菲斯,银发飘逸,白皙英俊的脸庞和血流漂杵的现场形成鲜明的对比,眼神中带着一丝快意和决然,他看着下方这个弃自己而去的男人在血泥中挣扎,就好像是观赏一场荒诞不羁的喜剧。
自己失去的,最终还是夺回来了。自己被那残忍暴君欺辱和残害过的躯体在献祭之后,又一次恢复了雕塑一般的完美,自己真是应该早点想清楚,早点放弃人性的底线:“毕竟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会坚守底线呢?我们的敌人可不会和我们讲这些啊。”既然敌人不讲,那么他也不讲了。
格里菲斯不做人了!
一个骷髅骑士杀入献祭之中,救出了格斯和卡思嘉。
当献祭结束,当格里菲斯消失,只留下一地血红的残肢断臂,还有一地失去主人的武器,以及抱着被污辱的爱人的无助男子在咆哮,就好像是受伤的野兽。
一旁的骷髅骑士静静地看着一切,刚才就是他杀入献祭现场,挽救了两人的小命。
“蚀之刻么?”杜兰和迪妮莎站在远处,也看到了渐渐平息的现场,整个空间都充满了腐蚀的气味,是硫磺味和腐臭味的集合,让人恶心。
“看来我们来到了《剑风传奇》的世界。”或者叫做《烙印战士》,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不正常人类,这些人类通过使用‘霸王之卵’换取非人的力量,成为使徒。有了力量他们就欺软怕硬,作威作福。
在这个世界生存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非人的怪物是随时会出现吃人的。这是一个魔法世界,可偏偏正义的魔法少,邪恶的魔法多,普通人得不到什么庇护。
所以在这个世界做普通人真的是很难,格斯就是个普通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当然他的出生和经历并不普通,普通只是说他的身体。他是在死人肚子里出生的,一直被佣兵团抚养,十二岁就被养父出卖给了一个恋铜癖,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幸福童年可言,年纪轻轻他就学会了杀人和战斗,之后在雇佣兵界闯出了名号。后来加入了鹰之团,终于遇到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战友,度过了三年快乐时光,也遇到了自己一生所爱卡思嘉,于是准备金盆洗手。
不顾鹰之团团长的挽留,格斯离开了。但没过多久他就听说团长被暴君抓了,关在监狱里严刑毒打,于是他带着团员们把团长救了出来。
意气风发的团长被救出来之后换了一个人似得,因为被关押的这段时间,他接受了残酷的虐待,受到了这个时代所有的刑法,不但是身体上残缺,精神上更是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骄傲的宛如鹰的男人,现在就是落汤鸡,羽翼都被剪掉,只剩下丑陋。
于是逃跑的路上,团长发动了献祭,发动了蚀之刻,献祭了自己的军团只为换取力量。鹰之团成为了历史,格斯断了手臂,爱人失去了清白。
这个狗屎的世界却还在运转。
在这个世界,恃强凌弱是常态,格斯这样受到各种不公待遇,依旧不同流合污的人简直就和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一样夺目,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拥有力量,却谨慎地使用,不去满足自己的私欲,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可惜这个世界对克制的人总是不友好,越是克制越被当成软弱。所以格斯本来都已经金盆洗手,远离杀戮,最后却被朋友背后插刀,不得不继续去战斗,去复仇。
骷髅骑士看着年轻人说道:“你们需要休息和治疗,跟我来吧。”
眼前的骷髅骑士非常霸气,一身黑暗重甲,只是肩膀上的骷髅脑袋非常出戏,显然也是魔法生命,并不是普通人。
格斯此时的脑袋是一团浆糊,他还不知道和格里菲斯站在一起的另外四个家伙是谁,也不知道刚才的献祭到底是怎么回事,总觉得一切都脱离了他所认知的世界。
以前到处打仗也听说过很多关于魔法的传说,但这次是第一次见,实在是太过惊人。和普通人的战场完全不同,那些恶魔太难杀了。
不过再难杀,自己也一定要复仇,他是绝对不能原谅做出这种事情的格里菲斯。
“我们也走吧。”杜兰也给自己搞了一身盔甲,还搞了个斗篷,然后又制作了两台机械战马骑着。
“去哪?”见证了刚才的一幕,迪妮莎也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恶念,战争、瘟疫、饥荒、死亡、恶魔、魔法……
坏人的肆无忌惮,好人的克制理智,使得正邪力量完全失衡,放眼看去真的是没有什么好人了。全是以恐惧支配的坏人,全是把枪对准好人的家伙。
这个世界的黑暗是越看越可怕,因为在这里,好人就该被枪顶着。
“去找点东西。”杜兰告诉迪妮莎,他们要去找霸王之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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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笠被大三笠拐跑了。
杜兰将她们送回家,然后就朝着另一个世界出发了,因为另一个世界正在等待他,召唤他,一个声音从遥远的多元宇宙传来。
迪妮莎也听到了:“这是召唤你的声音?”
“看来我也出名了。”杜兰表示自己穿越多元宇宙,一些宇宙也听说了自己的名号。虽然是第一次有宇宙召唤自己,但杜兰还是很给面子的:“亲爱的,一起去看看吧。”
迪妮莎点点头,挺身换装,飒爽地换上了一身大剑的战斗制服,背上了大剑,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个世界肯定有很多需要自己斩杀的东西。
两人手牵手用无界大门锁定了那个传来呼叫的宇宙,走了过去。
那是呼唤,还是悲痛欲绝的哀嚎?连杜兰也很难分清楚,但这肯定是一个悲剧的世界,一个男人站在尸体和黑暗之间,站在扭曲的肉瘤之间,周围全是不成人形的恶魔。
结实的身躯上遍布伤口,鲜血从断臂不断流淌,手持断剑无用而倔强地冲锋,想要去抓住自己够不着的敌人。
那是神和凡人的差距,神一般的敌人并非凡人残缺肢体就能战胜。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血腥的献祭,献祭的不仅仅是整个军队,更是多年并肩作战的友情和爱情,现在这一切都化为过眼云烟,换来了无可匹敌的力量。
“格里菲斯——”断臂的男人伤痕累累地嚎叫着,怒火几乎将他吞没。他决然没有想到自己尊重的男人,自己当做过命兄弟的男人,竟然会做出如此天怒人怨,天人公愤,灭绝人性的事情。
格里菲斯,银发飘逸,白皙英俊的脸庞和血流漂杵的现场形成鲜明的对比,眼神中带着一丝快意和决然,他看着下方这个弃自己而去的男人在血泥中挣扎,就好像是观赏一场荒诞不羁的喜剧。
自己失去的,最终还是夺回来了。自己被那残忍暴君欺辱和残害过的躯体在献祭之后,又一次恢复了雕塑一般的完美,自己真是应该早点想清楚,早点放弃人性的底线:“毕竟这个世界又有多少人会坚守底线呢?我们的敌人可不会和我们讲这些啊。”既然敌人不讲,那么他也不讲了。
格里菲斯不做人了!
一个骷髅骑士杀入献祭之中,救出了格斯和卡思嘉。
当献祭结束,当格里菲斯消失,只留下一地血红的残肢断臂,还有一地失去主人的武器,以及抱着被污辱的爱人的无助男子在咆哮,就好像是受伤的野兽。
一旁的骷髅骑士静静地看着一切,刚才就是他杀入献祭现场,挽救了两人的小命。
“蚀之刻么?”杜兰和迪妮莎站在远处,也看到了渐渐平息的现场,整个空间都充满了腐蚀的气味,是硫磺味和腐臭味的集合,让人恶心。
“看来我们来到了《剑风传奇》的世界。”或者叫做《烙印战士》,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不正常人类,这些人类通过使用‘霸王之卵’换取非人的力量,成为使徒。有了力量他们就欺软怕硬,作威作福。
在这个世界生存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些非人的怪物是随时会出现吃人的。这是一个魔法世界,可偏偏正义的魔法少,邪恶的魔法多,普通人得不到什么庇护。
所以在这个世界做普通人真的是很难,格斯就是个普通人,也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当然他的出生和经历并不普通,普通只是说他的身体。他是在死人肚子里出生的,一直被佣兵团抚养,十二岁就被养父出卖给了一个恋铜癖,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幸福童年可言,年纪轻轻他就学会了杀人和战斗,之后在雇佣兵界闯出了名号。后来加入了鹰之团,终于遇到了一批志同道合的战友,度过了三年快乐时光,也遇到了自己一生所爱卡思嘉,于是准备金盆洗手。
不顾鹰之团团长的挽留,格斯离开了。但没过多久他就听说团长被暴君抓了,关在监狱里严刑毒打,于是他带着团员们把团长救了出来。
意气风发的团长被救出来之后换了一个人似得,因为被关押的这段时间,他接受了残酷的虐待,受到了这个时代所有的刑法,不但是身体上残缺,精神上更是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骄傲的宛如鹰的男人,现在就是落汤鸡,羽翼都被剪掉,只剩下丑陋。
于是逃跑的路上,团长发动了献祭,发动了蚀之刻,献祭了自己的军团只为换取力量。鹰之团成为了历史,格斯断了手臂,爱人失去了清白。
这个狗屎的世界却还在运转。
在这个世界,恃强凌弱是常态,格斯这样受到各种不公待遇,依旧不同流合污的人简直就和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一样夺目,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拥有力量,却谨慎地使用,不去满足自己的私欲,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可惜这个世界对克制的人总是不友好,越是克制越被当成软弱。所以格斯本来都已经金盆洗手,远离杀戮,最后却被朋友背后插刀,不得不继续去战斗,去复仇。
骷髅骑士看着年轻人说道:“你们需要休息和治疗,跟我来吧。”
眼前的骷髅骑士非常霸气,一身黑暗重甲,只是肩膀上的骷髅脑袋非常出戏,显然也是魔法生命,并不是普通人。
格斯此时的脑袋是一团浆糊,他还不知道和格里菲斯站在一起的另外四个家伙是谁,也不知道刚才的献祭到底是怎么回事,总觉得一切都脱离了他所认知的世界。
以前到处打仗也听说过很多关于魔法的传说,但这次是第一次见,实在是太过惊人。和普通人的战场完全不同,那些恶魔太难杀了。
不过再难杀,自己也一定要复仇,他是绝对不能原谅做出这种事情的格里菲斯。
“我们也走吧。”杜兰也给自己搞了一身盔甲,还搞了个斗篷,然后又制作了两台机械战马骑着。
“去哪?”见证了刚才的一幕,迪妮莎也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恶念,战争、瘟疫、饥荒、死亡、恶魔、魔法……
坏人的肆无忌惮,好人的克制理智,使得正邪力量完全失衡,放眼看去真的是没有什么好人了。全是以恐惧支配的坏人,全是把枪对准好人的家伙。
这个世界的黑暗是越看越可怕,因为在这里,好人就该被枪顶着。
“去找点东西。”杜兰告诉迪妮莎,他们要去找霸王之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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