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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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烊了,明天早上来吧!”
楚重天高喊道。
“有生意不做,有病啊!”外面的人喊道,“你不招待,让其他人招待啊。”
“都不在,我也要睡了。”楚重天不耐烦道。
外面的声音消失,似乎是放弃了。
下一秒钟,一声巨响。
紧闭的门被人生生踹开。
十来个流里流气的男子一股脑涌了进来。
“没人正好——”为首的是一个带着猎鹿帽的男子,一条手臂挂在胸前,用木板固定住。
他一边说着,脚步和话语同时停下。
“哈,就是他!”
猎鹿帽男大声喊道,指着唐洛。
这张脸,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今天白天路过的时候,惊鸿一瞥,立刻回忆起那一天被人折断手臂,抢走左轮的耻辱。
从来只有他抢人!
没有别人抢他!
于是,就有了今晚带人来的报复。
大晚上的,托开膛手杰克的“福”,没有人敢在街上走。
白天的试探也证明了格兰场对小城的治安有心无力,或者“无心无力”。
现在的小城,是他们开膛帮的天下!
“哦,原来是来找贫僧的。”
唐洛说道。
当初化缘结下的善——孽缘,看来要在今晚结束了。
“小子,没想到吧!”
猎鹿帽男笑道。
“嗯,贫僧的确是没有想到,会有人送上门来,为贫僧增添几分功德之力。”
唐洛说道。
开膛帮为组织办过事,但作为相对难啃的黑帮,唐洛他们也没有去找过他们的麻烦。
如今主动送上门来了……
“对付这种恶人,唯有度化方是正途,动手。”
唐洛说着,拔出不详,扣动扳机。
对付这种邪魔外道,大家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一起开枪。
枪响。
猎鹿帽男的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爆裂开来。
枪声大作,响彻这个寂静的下雪夜晚。
停歇后,地上躺倒了一片人,有人没死透,还想要拔出还没有来得及拔出的枪,被唐洛直接补枪。
临死前最后的念头是:
太不讲规矩了,居然连互放狠话的环节都没有进行就直接动枪了!
“我觉得,我们像是坏人。”
楚重天说道,语气有些迷茫。
六七天前,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如今,已经可以面不改色地开枪杀人了。
李量倒是没有那么多感慨,因为他只是拿着枪,没有开枪。
“战果”由唐洛、楚重天还有超过半小时,已经恢复过来的周振国共同“打造”。
“先活下去,再谈好坏。”
周振国拍了拍楚重天的肩膀。
他可不希望一个成长起来的有生战力突然就陷入到迷茫,失去战斗力了。
“斩业非斩人,杀生为护生。”
唐洛说道,“楚施主不必介怀,此事因贫僧而起,一切罪孽自然也由贫僧承担。”
功德之力也是。
“没事。”
楚重天摇摇头,“我就是感慨一下,又不是第一次了。”
之所以会感慨,其实跟现在的环境有关。
寂静的雪夜,容易胡思乱想。
再加上死去的老板。
楚重天难免会想,面对被开膛手杰克附身的人,他会不会可以像玄奘大师和周大叔一样,毫不留情。
但仔细想想,其实没有担心的必要。
说实话,单独对上那样的对手,压根就不是留不留情的问题。
他楚重天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
“这些人怎么办,要怎么处理?”周振国问道。
一堆人,全是枪伤,不像旅店老板尸体那样好处理。
“刚好,就当他们杀了旅店老板吧。”唐洛说道,“我们是格兰场的特聘侦探,见义勇为,应该奖励。”
唐洛决定,就由这些人来背黑锅了。
“狠还是大师狠啊。”楚重天内心暗道。
人跟人的差距,突然就体现出来了。
到底是哪个寺庙的和尚,这么狠呢?
一夜无话。
开膛帮和开膛手杰克没有再出现。
一连两天都是如此。
不仅仅是开膛手杰克没有再找唐洛他们的麻烦。
不知为何,就连开膛帮都销声匿迹了。
唐洛他们也懒得去管。
专心寻找那把匕首的相关线索。
尽管是大海捞针,却也比什么都不做来的要好。
三天后,唐洛他们听到一个消息。
又有近百人,死于开膛手杰克之手。
他们有些是聚集在一起,有些则是分别在其它地方被开膛手杰克杀掉。
尸体是陆陆续续被发现的。
而死亡的人,不是其他人,正是这几天借着开膛手杰克名义兴风作浪的开膛帮。
难怪两者都没有继续来找唐洛他们的麻烦。
原来是自相残杀去了?
开膛帮的覆灭,自然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大概是物极必反,一些人开始莫名其妙崇拜起开膛手杰克来。
认为他是罪恶的清扫者。
甚至形成了相关的教会组织,已经有人开始传教,还吸引了一些底层穷苦人民加入。
开膛手杰克一开始杀人生冷不忌。
但这两次大规模猎杀,一次是达官贵人,另外一次是黑帮。
对于底层穷苦人民来说,两者都是压在头上的大山。
有人愚昧无知,有人别有用心。
还有人害怕,有些人甚至形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开膛手杰克狂热。
让人很难不怀疑,是开膛手杰克在暗中推动。
毕竟,他有着附身的能力。
开膛手杰克,已经从阴影变成了“看得见的阴云”,笼罩着整个小城。
“再这样下去,他甚至都不需要附身,就可以派那些狂热的信徒们来杀我们了。”
周振国说道,“难不成,我们要离开小城,去其它地方避难?”
如果实在不行,也只有这一条路了。
周振国一共经历了五次任务,这次是第六次。
其中两次失败,两次成功。
一次是某个大佬单刷任务,因此不算失败也不算成功。
也就是说,这次任务他再失败,就失败了三次。
运气不好,就会消失。
这绝对不是周振国希望看到的。
但真的事不可为,与其送死给开膛手杰克,还不如去赌一赌。
毕竟只是三次,消失的概率应该不是很高。
现在的情况,周振国已经不觉得是玄奘大师可以应付得了的了。
就算他可以应付。
恐怕也只能自保,想要一起护住他们,难难难。
“也只有这样了。”楚重天的想法跟周振国差不多。
他才是第一次任务,哪怕失败也无所谓。
绝地求生,拼命的意愿不是很强。
“那我们现在就走。”
李量发出了咸鱼的声音。
“再等等。”
周振国说道。
毕竟辛苦了这么久,还有个大家普遍觉得的确存在的——
“任务参与度,贡献值”的问题,关系到最后奖励的好坏。
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半途而废。
自己半途而废,最后别人完成任务,自己却一无所获,这样的情况,周振国听过好几次。
能拼则拼。
“要不我现在就走?”李量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好。”唐洛点点头。
看到玄奘大师首肯,李量松了一口气。
远离小城,开膛手杰克再厉害,总不能出城追杀他吧。
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大家租了一辆马车,决定一起送李量出城。
也算是提前“踩踩点”,如果要跑路,也可以有方向。
说来也是奇怪。
尽管开膛手杰克肆虐,格兰场连治安维护都显得很困难。
也没有人举家搬迁,离开小城。
离开小城的道路上,只有唐洛他们一辆马车。
背井离乡,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恐怕是个艰难的选择。
对于唐洛这些真·外乡人来说,就很简单了。
连行礼都不需要。
四个人坐在一辆有着封闭车厢的马车上。
唐洛他们坐在车厢内,李量则是负责驾车。
那些马儿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哪怕是李量这个新手也可以指挥它们前进、停下。
道路只有一条,连个“对车”和“同行车”都没有。
“驾驶”起来不要太简单。
途径桑代克伯爵的庄园,大门紧闭着,四个格兰场巡察坐在铁门内。
看了行驶过来的马车两眼。
庄园发生了血案,作为案发现场,肯定是要“保护”起来的。
不要命进来偷东西的人也不是没有。
格兰场不得不派人守着。
没有人守在这样的一个凶杀之地,那就只好让长期的临时工干这活。
看他们的样子——咦,似乎很高兴?
大概偷偷捞了好处吧。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哪有这种好事?
马车从庄园前驶过,几个巡察目送马车消失后才收回目光。
“……又下雪了。”
李量带上帽子,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不知何时,天色开始暗沉下来,灰色的鹅毛大雪飘落。
这是这几天的第四场雪了。
短短的几天时间,小城就好像进入到寒冬一般,时不时就会飘起一场灰色的雪。
“不对啊,这雪怎么这么大!”
又前进了半个小时,李量完全遭不住了。
原本的灰色鹅毛大雪,逐渐变成了一场狂风暴雪。
眼前灰蒙蒙的一片,能见度不足十米。
气温也下降地很快,哪怕是戴着手套,李量抓住缰绳的手也已经僵硬。
明明是临近中午,应该是天色最亮的时候。
因为大雪的关系,比傍晚还要接近黑夜。
两匹马儿不安地嘶吼着,从原本的小跑,速度逐渐加快,李量作为新手,已经没有办法再好好操控马车了。
“吁!”
“吁!”
李量大声喊叫着拉动缰绳,吃了一嘴的雪花,直接干呕起来。
大工业时代的灰色雪花。
简直就是毒药。
落到地上,身上的时候还没有感觉,落在嘴里。
李量觉得自己像是被人塞了一口生肉,还在滴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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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重天高喊道。
“有生意不做,有病啊!”外面的人喊道,“你不招待,让其他人招待啊。”
“都不在,我也要睡了。”楚重天不耐烦道。
外面的声音消失,似乎是放弃了。
下一秒钟,一声巨响。
紧闭的门被人生生踹开。
十来个流里流气的男子一股脑涌了进来。
“没人正好——”为首的是一个带着猎鹿帽的男子,一条手臂挂在胸前,用木板固定住。
他一边说着,脚步和话语同时停下。
“哈,就是他!”
猎鹿帽男大声喊道,指着唐洛。
这张脸,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今天白天路过的时候,惊鸿一瞥,立刻回忆起那一天被人折断手臂,抢走左轮的耻辱。
从来只有他抢人!
没有别人抢他!
于是,就有了今晚带人来的报复。
大晚上的,托开膛手杰克的“福”,没有人敢在街上走。
白天的试探也证明了格兰场对小城的治安有心无力,或者“无心无力”。
现在的小城,是他们开膛帮的天下!
“哦,原来是来找贫僧的。”
唐洛说道。
当初化缘结下的善——孽缘,看来要在今晚结束了。
“小子,没想到吧!”
猎鹿帽男笑道。
“嗯,贫僧的确是没有想到,会有人送上门来,为贫僧增添几分功德之力。”
唐洛说道。
开膛帮为组织办过事,但作为相对难啃的黑帮,唐洛他们也没有去找过他们的麻烦。
如今主动送上门来了……
“对付这种恶人,唯有度化方是正途,动手。”
唐洛说着,拔出不详,扣动扳机。
对付这种邪魔外道,大家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一起开枪。
枪响。
猎鹿帽男的脑袋如同西瓜一样爆裂开来。
枪声大作,响彻这个寂静的下雪夜晚。
停歇后,地上躺倒了一片人,有人没死透,还想要拔出还没有来得及拔出的枪,被唐洛直接补枪。
临死前最后的念头是:
太不讲规矩了,居然连互放狠话的环节都没有进行就直接动枪了!
“我觉得,我们像是坏人。”
楚重天说道,语气有些迷茫。
六七天前,他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如今,已经可以面不改色地开枪杀人了。
李量倒是没有那么多感慨,因为他只是拿着枪,没有开枪。
“战果”由唐洛、楚重天还有超过半小时,已经恢复过来的周振国共同“打造”。
“先活下去,再谈好坏。”
周振国拍了拍楚重天的肩膀。
他可不希望一个成长起来的有生战力突然就陷入到迷茫,失去战斗力了。
“斩业非斩人,杀生为护生。”
唐洛说道,“楚施主不必介怀,此事因贫僧而起,一切罪孽自然也由贫僧承担。”
功德之力也是。
“没事。”
楚重天摇摇头,“我就是感慨一下,又不是第一次了。”
之所以会感慨,其实跟现在的环境有关。
寂静的雪夜,容易胡思乱想。
再加上死去的老板。
楚重天难免会想,面对被开膛手杰克附身的人,他会不会可以像玄奘大师和周大叔一样,毫不留情。
但仔细想想,其实没有担心的必要。
说实话,单独对上那样的对手,压根就不是留不留情的问题。
他楚重天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
“这些人怎么办,要怎么处理?”周振国问道。
一堆人,全是枪伤,不像旅店老板尸体那样好处理。
“刚好,就当他们杀了旅店老板吧。”唐洛说道,“我们是格兰场的特聘侦探,见义勇为,应该奖励。”
唐洛决定,就由这些人来背黑锅了。
“狠还是大师狠啊。”楚重天内心暗道。
人跟人的差距,突然就体现出来了。
到底是哪个寺庙的和尚,这么狠呢?
一夜无话。
开膛帮和开膛手杰克没有再出现。
一连两天都是如此。
不仅仅是开膛手杰克没有再找唐洛他们的麻烦。
不知为何,就连开膛帮都销声匿迹了。
唐洛他们也懒得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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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大海捞针,却也比什么都不做来的要好。
三天后,唐洛他们听到一个消息。
又有近百人,死于开膛手杰克之手。
他们有些是聚集在一起,有些则是分别在其它地方被开膛手杰克杀掉。
尸体是陆陆续续被发现的。
而死亡的人,不是其他人,正是这几天借着开膛手杰克名义兴风作浪的开膛帮。
难怪两者都没有继续来找唐洛他们的麻烦。
原来是自相残杀去了?
开膛帮的覆灭,自然也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大概是物极必反,一些人开始莫名其妙崇拜起开膛手杰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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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形成了相关的教会组织,已经有人开始传教,还吸引了一些底层穷苦人民加入。
开膛手杰克一开始杀人生冷不忌。
但这两次大规模猎杀,一次是达官贵人,另外一次是黑帮。
对于底层穷苦人民来说,两者都是压在头上的大山。
有人愚昧无知,有人别有用心。
还有人害怕,有些人甚至形成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开膛手杰克狂热。
让人很难不怀疑,是开膛手杰克在暗中推动。
毕竟,他有着附身的能力。
开膛手杰克,已经从阴影变成了“看得见的阴云”,笼罩着整个小城。
“再这样下去,他甚至都不需要附身,就可以派那些狂热的信徒们来杀我们了。”
周振国说道,“难不成,我们要离开小城,去其它地方避难?”
如果实在不行,也只有这一条路了。
周振国一共经历了五次任务,这次是第六次。
其中两次失败,两次成功。
一次是某个大佬单刷任务,因此不算失败也不算成功。
也就是说,这次任务他再失败,就失败了三次。
运气不好,就会消失。
这绝对不是周振国希望看到的。
但真的事不可为,与其送死给开膛手杰克,还不如去赌一赌。
毕竟只是三次,消失的概率应该不是很高。
现在的情况,周振国已经不觉得是玄奘大师可以应付得了的了。
就算他可以应付。
恐怕也只能自保,想要一起护住他们,难难难。
“也只有这样了。”楚重天的想法跟周振国差不多。
他才是第一次任务,哪怕失败也无所谓。
绝地求生,拼命的意愿不是很强。
“那我们现在就走。”
李量发出了咸鱼的声音。
“再等等。”
周振国说道。
毕竟辛苦了这么久,还有个大家普遍觉得的确存在的——
“任务参与度,贡献值”的问题,关系到最后奖励的好坏。
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半途而废。
自己半途而废,最后别人完成任务,自己却一无所获,这样的情况,周振国听过好几次。
能拼则拼。
“要不我现在就走?”李量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好。”唐洛点点头。
看到玄奘大师首肯,李量松了一口气。
远离小城,开膛手杰克再厉害,总不能出城追杀他吧。
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大家租了一辆马车,决定一起送李量出城。
也算是提前“踩踩点”,如果要跑路,也可以有方向。
说来也是奇怪。
尽管开膛手杰克肆虐,格兰场连治安维护都显得很困难。
也没有人举家搬迁,离开小城。
离开小城的道路上,只有唐洛他们一辆马车。
背井离乡,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恐怕是个艰难的选择。
对于唐洛这些真·外乡人来说,就很简单了。
连行礼都不需要。
四个人坐在一辆有着封闭车厢的马车上。
唐洛他们坐在车厢内,李量则是负责驾车。
那些马儿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哪怕是李量这个新手也可以指挥它们前进、停下。
道路只有一条,连个“对车”和“同行车”都没有。
“驾驶”起来不要太简单。
途径桑代克伯爵的庄园,大门紧闭着,四个格兰场巡察坐在铁门内。
看了行驶过来的马车两眼。
庄园发生了血案,作为案发现场,肯定是要“保护”起来的。
不要命进来偷东西的人也不是没有。
格兰场不得不派人守着。
没有人守在这样的一个凶杀之地,那就只好让长期的临时工干这活。
看他们的样子——咦,似乎很高兴?
大概偷偷捞了好处吧。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哪有这种好事?
马车从庄园前驶过,几个巡察目送马车消失后才收回目光。
“……又下雪了。”
李量带上帽子,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不知何时,天色开始暗沉下来,灰色的鹅毛大雪飘落。
这是这几天的第四场雪了。
短短的几天时间,小城就好像进入到寒冬一般,时不时就会飘起一场灰色的雪。
“不对啊,这雪怎么这么大!”
又前进了半个小时,李量完全遭不住了。
原本的灰色鹅毛大雪,逐渐变成了一场狂风暴雪。
眼前灰蒙蒙的一片,能见度不足十米。
气温也下降地很快,哪怕是戴着手套,李量抓住缰绳的手也已经僵硬。
明明是临近中午,应该是天色最亮的时候。
因为大雪的关系,比傍晚还要接近黑夜。
两匹马儿不安地嘶吼着,从原本的小跑,速度逐渐加快,李量作为新手,已经没有办法再好好操控马车了。
“吁!”
“吁!”
李量大声喊叫着拉动缰绳,吃了一嘴的雪花,直接干呕起来。
大工业时代的灰色雪花。
简直就是毒药。
落到地上,身上的时候还没有感觉,落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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