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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讨粤匪檄》

逆贼洪秀全杨秀清称乱以来,於今五年矣。荼毒生灵数百余万,蹂躏州县五千余里,所过之境,船只无论大小,人民无论贫富,一概抢掠罄尽,寸草不留。

    其掳入贼中者,剥取衣服,搜括银钱,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

    男子日给米一合,驱之临阵向前,驱之筑城濬濠。妇人日给米一合,驱之登陴守夜,驱之运米挑煤。

    妇女而不肯解脚者,则立斩其足以示众妇。船户而阴谋逃归者,则倒抬其尸以示众船。

    粤匪自处於安富尊荣,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此其残忍惨酷,凡有血气者未有闻之而不痛减者也。

    自唐虞三代以来,历世圣人扶持名教,敦叙人伦,君臣、父子、上下、尊卑,秩然如冠履之不可倒置。

    粤匪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自其伪君伪相,下逮兵卒贱役,皆以兄弟称之,谓惟天可称父,此外凡民之父皆兄弟也,凡民之母皆姊妹也。

    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而谓田皆天王之田;商不能自买以取息,而谓货皆天王之货;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

    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我孔子孟子之所痛哭於九原,凡读书识字者,又乌可袖手安坐,不思一为之所也。

    自古生有功德,没则为神,王道治明,神道治幽,虽乱臣贼子穷凶极丑亦往往敬畏神祗。

    李自成至曲阜不犯圣庙,张献忠至梓潼亦祭文昌。粤匪焚郴州之学官,毁宣圣之木主,十哲两庑,狼藉满地。

    嗣是所过郡县,先毁庙宇,即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亦皆污其宫室,残其身首。

    以至佛寺、道院、城隍、社坛,无朝不焚,无像不灭。斯又鬼神所共愤怒,欲一雪此憾於冥冥之中者也。

    本部堂奉天子命,统师二万,水陆并进,誓将卧薪尝胆,殄此凶逆,救我被掳之船只,找出被胁之民人。

    不特纾君父宵旰之勤劳,而且慰孔孟人伦之隐痛。不特为百万生灵报枉杀之仇,而且为上下神祗雪被辱之憾。

    是用传檄远近,咸使闻知。倘有血性男子,号召义旅,助我征剿者,本部堂引为心腹,酌给口粮。

    倘有抱道君子,痛天主教之横行中原,赫然奋怒以卫吾道者,本部堂礼之幕府,待以宾师。

    倘有仗义仁人,捐银助饷者,千金以内,给予实收部照,千金以上,专摺奏请优叙。

    倘有久陷贼中,自找来归,杀其头目,以城来降者,本部堂收之帐下,奏受官爵。

    倘有被胁经年,发长数寸,临阵弃械,徒手归诚者,一概免死,资遣回藉。

    在昔汉唐元明之末,群盗如毛,皆由主昏政乱,莫能削平。今天子忧勤惕厉,敬天恤民,田不加赋,户不抽丁,以列圣深厚之仁,讨暴虐无赖之贼,无论迟速,终归灭亡,不待智者而明矣。

    若尔披胁之人,甘心从逆,抗拒天诛,大兵一压,玉石俱焚,亦不能更为分别也。

    本部堂德薄能鲜,独仗忠信二字为行军之本,上有日月,下有鬼神,明有浩浩长江之水,幽有前此殉难各忠臣烈士之魂,实鉴吾心,咸听吾言。

    檄到如律令,无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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