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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77 大车店

    “萝丝。”

    “嗯?”

    “你说为什么有人喜欢挨揍。”

    咖啡厅仍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灯光暗淡,侍者也懒洋洋的。

    工作日下午,这儿没什么人,罗兰和萝丝趴在桌上,像两只食欲不振的猫,各有各的烦恼。

    ——就差两条晃来晃去的尾巴了。

    短发姑娘半眯着绿眼睛,下巴枕着小臂,视线在罗兰的鼻尖儿、眼睛和唇上跑来跑去。

    “挨揍?”

    她扭扭腰,换了个姿势,干脆躺在胳膊上。

    “你是不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书。”

    “…是啊,我还在长牙,可不该乱看。”罗兰也学她眯起眼,晃晃脑袋,把她那枚绿色的眼睛放到自己越来越窄的视角里。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飞贼小姐白了他一眼,“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挨揍。但假如有这小爱好的是伱的朋友,同时,还是女性——那我就得建议你离她远点了。”

    罗兰两条胳膊叠着,往前蹭了蹭:“…萝丝。”

    “嗯?”

    “你肩膀上有一只甲虫。”

    少女抬眼,左右扫了扫。

    “你或许比那喜欢挨揍的更严重,罗兰。”

    萝丝愁的是帮派,愁的是最近行踪愈发诡异的钻石先生。

    ——她们本来该是以偷窃为生。最近,随着帮派里人手增多,她们的‘地盘’也越来越大。

    干的活也越来越‘杂’。

    这不是一件好事。

    说实话,萝丝清楚自己不算个聪明人,但多年来混迹接头的经验使她对‘危险’格外敏感:

    当‘象帮’这个名字被越来越多人知道,她们也就越来越接近鲜血和死亡。

    老鼠就该偷偷摸摸的活。

    一旦到了阳光下,很容易变成扫帚下的尸体。

    而象帮现在,就相当于在阳光最灼热的时候跑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样。

    “你要的东西我查到了。”

    萝丝说。

    她捏起一根编筐里的薯条叼在嘴上:“老威廉姆斯。”

    使鞭好手。

    “他祖上两代都为你们教会干活…漂亮脸,你为什么不自己问?这可比我去打听方便多了。”

    罗兰翻了个白眼。

    “如果我能自己问,还用找你。”

    “啊哈…你要干不合法的事了,对不对?”萝丝一听就有点兴奋。

    罗兰不置可否:“具体说说。”

    老威廉姆斯。

    无子嗣。

    尸骨埋在雪莱大车店。

    使鞭经验五十年以上。

    他的爷爷和父亲都曾为教会干活,到了他这一代却失去了圣恩。

    本人干过一段时间行刑人,后来短暂的做过木匠,据邻居说,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能见他在巷后房的空地上甩他那根一无是处的破鞭子。

    ‘挣不来一个铜子儿的废人’。

    都这么说。

    直到做木匠因偷窃被赶出去后,老威廉姆斯彻底没了工作。他有一段时间要靠着邻居接济,后来,变卖家当,又熬了一段时间。

    最后,干脆就被送到了济贫院。

    萝丝派人走访了几个伦敦周边的大济贫院,打听到了老威廉姆斯的‘伟大事迹’。

    这老家伙被评是个一点能为都没有的废人,绝对没错。

    ——因为即便到了济贫院,他也一无是处。

    每天不是叫着腰疼,就是腿疼胳膊疼,一个四肢健全的男人,干的活还没有姑娘们多。

    整天不是懒洋洋躺着哼哼,就是偷偷摸摸甩他那根破鞭子。后来,他的鞭子被理事拿走后,就彻底什么都不做了。

    他死于一场袭击:据说因为一个年轻姑娘。

    被她的相好半夜用石头砸死在外面。

    谁知道呢。

    “我一共为你选了十五个目标,罗兰。”萝丝掰着手指,给他挨个大略讲了下。

    这十五个逝者,都是伦敦城里数得上的用鞭好手。

    但都没有老威廉姆斯用鞭时间长,学鞭的年龄小。

    从五岁开始学,和从十五岁开始学,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仅次于老威廉姆斯的一个,也只有二十来年。”萝丝竖起拇指和食指,对罗兰开了一枪:“现在都用这个了,漂亮脸。谁还会让自己的孩子从小学鞭?扔去铁匠铺也比学这玩意有前途…”

    “我敢保证,时间越往后,这种人物越不好找。”

    萝丝说的没错。

    五六十年的用鞭经验足够了。

    罗兰点头:“说说这个雪莱。”

    “詹姆斯·雪莱,一个大商人。据说,和金牙帮有关…”萝丝又向前趴了趴,热息吹着罗兰的鼻尖:“少招惹那些有钱人。”

    金牙帮很麻烦。

    罗兰又是她的朋友。

    她可不希望这漂亮脸被那群不三不四的人缠上,整天焦头烂额。

    罗兰低头沉思。

    鞭子。

    老威廉姆斯这五六十年的经验,可远远超出次选数倍。

    而「鞭笞者」只有一次。

    他不能找个邪教徒,然后把这大仪式交给他,让他多使十来年,再杀了他取走手骨。

    也没办法找到一个举行过「鞭笞者」的邪教徒,并且,那邪教徒用的手骨,恰巧比老威廉姆斯用鞭年头还要多。

    甚至他不知道,使用过「鞭笞者」的仪式者手骨,还能不能再次用作仪式。

    老威廉姆斯就是他当下最好的选择了。

    罗兰想。

    不过…

    大车店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是档次稍高于济贫院,但又在某种程度上和济贫院没区别的一种人才会去的地方。

    可以说是流浪汉、最下等没有工作或工作都养活不起自己的人才选择的一类‘旅馆’。

    一法新,有个座位,能遮风挡雨,但不准睡觉;

    两法新,有一根绳子,付钱的人脚踏在地上,上半身微微向下——绳子便穿过腋窝,挂住,人就这样坠着小憩;

    而若付四或五法新(一便士),你就能得到一个‘小木盒’。

    像最简易的棺材,由薄薄的木板钉制,一排排码放,和蜂巢类似。

    可以躺在里面,舒舒服服休息一整晚。

    (注:一法新=四分之一便士)

    这人群密集冲天恶臭的地方,是绝不可能存在偷偷挖掘还不被人发现的情况出现的。

    “那原来是个小墓园,没什么大身份人物。后来被詹姆斯·雪莱收购后,将墓园圈起来,其他空地则做成了大车店。我听说,有不少人都看上那块地方——这可是伦敦。”

    萝丝感叹。

    她住过那种地方。

    坦白说,如果时间够久,你能在那儿见到各种一生都见不到的景色。

    紧密相连的木盒,连绵起伏的鼾声,哀嚎声,咳嗽声。

    还有男人或女人的叫声。

    在那儿,干什么的都有。

    睡觉休息,只是最普通的一种。

    “哦,还有,你要我打听的另一件事。”

    另一件事,可比这老威廉姆斯的困难不少。

    “那人的墓园,真不一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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