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中唐僧父母之谜(1)
在西游记的《陈光蕊赴任逢灾江流僧复仇报本》这一回中,疑点多多,迷雾重重,很难于读懂。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远之处,读懂了,方能明白何为“造化”,读不懂,《西游记》就永远只能是儿童故事。唐僧的父亲叫陈光蕊,唐僧的母亲叫殷温娇。
在这一回故事中,陈光蕊考上了状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温娇抛绣球招亲,那绣球“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缘。陈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温娇结了婚。
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一路上竟无人伴随,仅带着老婆和自己的一个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
这个时候,离谱的事情发生了: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刘洪,一个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还带着个活证人,难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却并没有揭穿杀夫凶手,那她还在等什么?
她可能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顺水放走,由老和尚收养了,这个时候,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仍不作声?
更离奇的是,刘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没被人发觉!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枕,简直叫人无法想像!
后来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
陈光蕊复活后,一家团圆,小姐竟然又从容自尽了!
着实叫人费解啊!
于是,就有人说,这一篇是《西游记》中最大的一处败笔。最不合理,甚为荒诞!犯了写小说不可犯的错误,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吗?作者吴承恩在处理这段故事时的拙劣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臭!
恰恰说错了,作者绝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写很荒诞吗!还留下把柄给你来说!既然他这样写了,就是另有深意的,这正是西游作者的高明之处!
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萨安排好了的。
这个答案,你满意不?先莫要笑我,真相就是这样的!
什么?你觉得这个答案很无聊?那好,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证据,细细推论。
首先,这段故事里的疑点很多。疑点越多,线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一定有着一个统一的载体。
这一回故事的结局是:陈玄奘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捉了杀父仇人,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的心肝。然后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团圆,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了。
作者讲一个故事,总是有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部分共同构成的。
而故事的结果,总是具有唯一的确定性。因此,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故事既然是以这种结局来结束的,那么,故事中的“任何发展过程”都是为了导致出这样“一种结局”而设计的。
这个结果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陈玄奘到京城报了信,才能复仇?难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复仇吗?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复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种办法:
1.写信给父母。
2.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
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且凶手还是经常性地外出办公。因此,这两条她完全能够做的到。
3.夜里睡着了下手。
4.饭菜里投毒。
这两条更容易做到,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种可行的复仇方法,温娇小姐全部都放弃了,一种也没有采用。
温娇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很明显,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设计的是: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儿子陈玄奘长大了来报的,而不是给她来报的。
那么,又有新的问题:
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温娇小姐自己报,这可能吗?这个思想工作做的通吗?温娇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还要陪他睡,她就这么眼睛一闭,天天忍着紧他折腾啊?还要忍上一十八年,我们的温娇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无法忍受,那么,她绝对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之一:
1.干掉凶手。
2.干掉自己。
可是,无论是干掉凶手还是干掉自己,都会导致玄奘长大了不能报仇。因此,要使玄奘长大了能亲自报仇,我们的温娇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凶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温娇小姐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呢?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看到这里,你是有一点点好奇,说小说原来是这样读的噢,还是不屑,认为我是在信口雌黄?
其实不管是哪种态度都对,哲学讲究的是辨证,人也是在不断的辨证中才能提高,有疑惑是对的。
电视剧《西游记》带给我们的误区太多,暂时忘掉电视剧中所有人物的形象,所有对白的语气,读一遍《西游记》。
所以我也想说一句话:此书能被后人膜拜为四大名著,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任何看似普通的情节,都会蕴藏着巨大的暗流。《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最难读懂,奥义最深的一部。
《西游记》为四大名著之首,当之无愧。
电视剧上拍的是状元陈心蕊配宰相家的千金,真是金枝玉叶,一见钟情,天赐地造的一段完美姻缘。
电视剧上这样一演,让我们也情不自禁的以为,事实就是如此,春风得意的帅气状元,与小家碧玉的千金小姐,恩恩爱爱,你情我愿,夫妻双双把家还。这就跟所有的抛绣球的俗套一样,没有任何意义,直至人们看得审美疲劳。
其实,我们对于这部书的误解,才刚刚开始。
有的朋友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么,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娇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为刘洪”的时候,才能够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解开来!才可以在逻辑关系上,全部准确无误。而假设其他人则都不能。
当唐僧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否则就根本无法解释如下事件:
1.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娇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刘洪才是温娇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LJ,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为什么?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想必,小姐在抛绣球之前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跟刘洪相见了。
宰相极力的反对,小姐拼死不从,最后,恐怕小姐还是屈服了,因为刘洪没了动静,小姐定是以为刘洪舍她而去了。
船上这一出,小姐要跳河,一方面原因是没看清刘洪,也有可能是赌气。
什么是赌气?
谈过恋爱的朋友应该都有体会,女朋友跟自己吵架,扭头就要走,其实就等着你去抱,再哄着说:老婆,别生气了~
殷小姐恐怕就是这样:你个死刘洪,前段时间对我躲躲闪闪,又不来我家争取,现在可好,我嫁了人了,你却来杀死我的丈夫,你叫我如何做人,有何颜面活在这个世上啊,你让我死了算了。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这又是我们的一个误区:一概“水贼”,定是贼眉鼠眼,贼头鼠脑,又没钱没势之辈。
没想到吧,刘洪这个“水贼”就让我们上了这么大一个当,而且还从头上到了尾。
再者,刘洪若真是个小小水贼,去上任之后,坐着高官之位,十八年啊!
并且整整十八年都没有出事。这么高的职务,在朝中民间,定要上上下下的打交道,见过陈心蕊的人难道就不可能认出来吗?认出来了为什么会不揭发?揭发了为什么会不出事?
如果刘洪仅仅是个小小的水贼,那么这里面的问题太大了,这么低级的错误,怎么会犯在如此一本著作里呢?
原因很简单,著作还是著作,是读者错了。
各位,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否则,一个水贼又怎么能够胜任得了!不露出马脚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帮刘洪打掩护,请问:她能瞒得住一十八年吗?!你怎么解释?!
1.丞相这边
为什么丞相没来看过她?这只有两种情况:
a.是丞相不想见到她!自从女儿出了丑,希望快点把她嫁出去,越远越好!
b.是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来,才可以阻止丞相过来看她。
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导致丞相没来看她。
2.小姐这边
小姐如果想报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机会写信回去。但是一直没有。这就足以证明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没有任何信件寄回。总之是没有揭发刘洪。
所以,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通顺的。
若只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这究竟是个怎样的色魔?
那他怎么当了市长之后,反而又收敛了呢?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啊,应该比原先更加色胆包天才对呀。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
可见刘洪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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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回故事中,陈光蕊考上了状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温娇抛绣球招亲,那绣球“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缘。陈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温娇结了婚。
陈光蕊赴任江州,从丞相府出发,一路上竟无人伴随,仅带着老婆和自己的一个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刘洪、李彪见色起意,杀了陈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顺从。小姐寻思无计,只得顺了刘洪。
这个时候,离谱的事情发生了: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文书,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刘洪,一个水贼,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还带着个活证人,难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却并没有揭穿杀夫凶手,那她还在等什么?
她可能担心怀着的孩子有危险,孩子(即后来的唐僧)生下后,顺水放走,由老和尚收养了,这个时候,她完全可以报案,却为何仍不作声?
更离奇的是,刘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没被人发觉!女儿出嫁后没回过娘家,也无书信来往!这十八年中,小姐和杀夫凶手夜夜同床共枕,简直叫人无法想像!
后来儿子陈玄奘年满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丞相居然发六万御林军来捉!
陈光蕊复活后,一家团圆,小姐竟然又从容自尽了!
着实叫人费解啊!
于是,就有人说,这一篇是《西游记》中最大的一处败笔。最不合理,甚为荒诞!犯了写小说不可犯的错误,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吗?作者吴承恩在处理这段故事时的拙劣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臭!
恰恰说错了,作者绝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逻辑错误,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写很荒诞吗!还留下把柄给你来说!既然他这样写了,就是另有深意的,这正是西游作者的高明之处!
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的答案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萨安排好了的。
这个答案,你满意不?先莫要笑我,真相就是这样的!
什么?你觉得这个答案很无聊?那好,让我们一起来寻找证据,细细推论。
首先,这段故事里的疑点很多。疑点越多,线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放过,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一定有着一个统一的载体。
这一回故事的结局是:陈玄奘十八岁后到京城报信,捉了杀父仇人,拿到江边渡口祭奠,活剜了刘洪的心肝。然后龙王送陈光蕊还魂复活,一家团圆,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了。
作者讲一个故事,总是有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部分共同构成的。
而故事的结果,总是具有唯一的确定性。因此,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故事既然是以这种结局来结束的,那么,故事中的“任何发展过程”都是为了导致出这样“一种结局”而设计的。
这个结果中所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陈玄奘到京城报了信,才能复仇?难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复仇吗?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复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种办法:
1.写信给父母。
2.找一个与凶手不和的官吏说。
凶手并未时时不离她身边,也未将她禁锢,她完全有行动自由,而且凶手还是经常性地外出办公。因此,这两条她完全能够做的到。
3.夜里睡着了下手。
4.饭菜里投毒。
这两条更容易做到,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种可行的复仇方法,温娇小姐全部都放弃了,一种也没有采用。
温娇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条件自行复仇,但是她没有复仇。那么,很明显,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是设计的是:这个“血海深仇”,就是专门留给儿子陈玄奘长大了来报的,而不是给她来报的。
那么,又有新的问题:
这个“血海深仇”,不让温娇小姐自己报,这可能吗?这个思想工作做的通吗?温娇小姐每天面对着这个杀夫仇人她会怎么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还要陪他睡,她就这么眼睛一闭,天天忍着紧他折腾啊?还要忍上一十八年,我们的温娇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无法忍受,那么,她绝对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之一:
1.干掉凶手。
2.干掉自己。
可是,无论是干掉凶手还是干掉自己,都会导致玄奘长大了不能报仇。因此,要使玄奘长大了能亲自报仇,我们的温娇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凶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让温娇小姐既不干掉凶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呢?
我们可爱的殷温娇小姐在和陈光蕊同志结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点,文武众臣趋朝”后,得到皇帝圣旨,开始远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误限期。光蕊谢恩出朝,回到相府。”
五更三点,约为现今的早上5点10分左右。这个时候,陈光蕊正在朝廷里面等待调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欢饮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没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转钟两三点。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睡的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左右。
陈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毕竟是“共入兰房”了。这一两个小时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不好说,就算真的发生了,有没有受孕?又不好说,就算一枪命中怀了孕,还是说不通!
因为从温娇小姐结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杀,上面已经算的极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若按短的算:仅仅只有8天时间!而温娇小姐竟然已经确认自己怀孕了!
按医学常识,一个女的,在受孕后,出现妊娠反应的平均时间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
那么,温娇小姐怎么在8—18天内就确认怀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这“未知男女”就是怀孕有一向时了,而不是刚刚才发现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温娇小姐肚子里怀的这个孩子,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有了,而绝对不可能是新科状元陈光蕊的!
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这种说法,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接受。但只能这样解释。
是不是我故意要哗众取宠呢?不是的。因为在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还藏有很“铁”的证据,不信的话,请翻阅《西游记》第37回,三藏道:
“...当时我父曾被水贼伤生,我母被水贼欺占,经三个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师,救养成人...”
“经三个月”这四个字说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陈光蕊死后三个月出生的!
陈光蕊与温娇小姐结婚的时间,可以被证明的,只有8—18天。而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有六、七个月之久。因为结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钦限紧急”、“勿误期限”,不可能走了七个月还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亲温娇小姐,在认识陈光蕊之前就已经怀孕有几个月了。是实,无误。
丞相殷开山有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为什么要打绣球招亲?绣球招亲是一种近乎荒诞的婚配方式,打着谁,嫁给谁,赖都赖不脱的,丞相会同意吗?!这样一个娇女儿,绝对是大美女一个,怎么可能乱嫁呢?
再看看这大街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捡破烂的,讨米要饭的,都可以来“重在参与”一下,绣球往大街上一扔,谁抢到了,小姐就归谁,哪管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父母就忍心这样糟蹋作践自己的女儿?
一般来说,抛打绣球卜婿,是有一个“人选范围”限定的。
比如说,被选择的对象,当大于或等于两人以上时,他们现有的外部条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条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实在是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了,才用打绣球的方式,听天意。
这样选出来的结果才是合理的。因为这个“人选范围”已经决定了这个范围之内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温娇小姐打绣球的“人选范围”是什么呢?并没有既定的选择对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御笔亲赐状元,(陈光蕊)跨马游街三日。不期游到丞相殷开山门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唤温娇,又名满堂娇,未曾婚配,正高结彩楼,抛打绣球卜婿。适值陈光蕊在楼下经过。
陈光蕊中状元后,骑着马是在大街上游街,这“不期”、“适值”、“经过”就充分说明了陈光蕊并没有存心要走到这里来,更没有走到丞相府里去。陈光蕊在大街上随机漫步,仅仅只是路过这里而已。
那么,温娇小姐对着大街上的所有人抛绣球,打着谁,就嫁给谁,很显然是不合理的。抛这个绣球,百分之百的有问题!
现在既然这样做了,那就一定有“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我在上一回中所说的: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已经被人搞大了!这个证据是确凿的。
小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而且她的爹妈肯定是已经知道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切地办这个绣球招亲。怎么说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着光蕊的乌纱帽。猛听得一派笙箫细乐,十数个婢妾走下楼来,把光蕊马头挽住,迎状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时出堂,唤宾人赞礼,将小姐配与光蕊。拜了天地,夫妻交拜毕,又拜了岳丈、岳母。
也就三五分钟的事儿,我们的陈光蕊同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了婚!
古代的人结婚虽然不需要*,但程序也够复杂的,我们只按最简单的说,纳采礼是要择吉日的,合婚压庚是要择吉日的,定亲过门也是要择吉日的,迎娶拜堂,都是要选择吉日的啊!
不择吉日,难保白头携老,而“吉日”又不是天天有的,丞相根本就等不了,所以,干脆全部省了,直接拉进来就拜堂入洞房,多省事儿。
甚至连姓什名谁,家居何处,是否婚配,这些最起码的都没有问,反正是打着你了,你不许赖婚!
尽快的把小姐嫁出去,只要是个男人就行,这就是绣球招亲的真相!
看到这里,你是有一点点好奇,说小说原来是这样读的噢,还是不屑,认为我是在信口雌黄?
其实不管是哪种态度都对,哲学讲究的是辨证,人也是在不断的辨证中才能提高,有疑惑是对的。
电视剧《西游记》带给我们的误区太多,暂时忘掉电视剧中所有人物的形象,所有对白的语气,读一遍《西游记》。
所以我也想说一句话:此书能被后人膜拜为四大名著,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任何看似普通的情节,都会蕴藏着巨大的暗流。《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中最难读懂,奥义最深的一部。
《西游记》为四大名著之首,当之无愧。
电视剧上拍的是状元陈心蕊配宰相家的千金,真是金枝玉叶,一见钟情,天赐地造的一段完美姻缘。
电视剧上这样一演,让我们也情不自禁的以为,事实就是如此,春风得意的帅气状元,与小家碧玉的千金小姐,恩恩爱爱,你情我愿,夫妻双双把家还。这就跟所有的抛绣球的俗套一样,没有任何意义,直至人们看得审美疲劳。
其实,我们对于这部书的误解,才刚刚开始。
有的朋友说,丞相办这个绣球招亲,就是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这个是说不通的。因为:
1.丞相的女儿一般要配皇亲国戚的,即使嫁省长都亏了,新科状元才市长的级别,在丞相的眼里,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只略高一点。
2.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状元,就会请人去探,去说,也不至于当街抛打绣球,让别人也有抢到的机会。
3.如果目标就是新科状元陈光蕊,那么,小姐打的准吗?万一打到别人了怎么办?
4.或是陈光蕊根本就不走到这条街上来,咋办?
可见,小姐打绣球招亲的目标,并不是专冲着“新科状元”来的,而是任何一个男人。事已至此,又能咋办呢?尽量地朝着看的顺眼的男人打呗。
小姐在结婚之前,肚子被人搞大了,当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顿呵斥,但不管怎样,做爹妈的还是得为女儿掩羞遮丑,所以,绣球招亲就是一个较好的补救办法。
那么,除了抛绣球招亲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比如说:是谁搞的小姐,就把小姐嫁给谁,小姐情郎,两全其美,这样岂不是更好?这个方案才应该是首选啊,丞相为什么不采纳呢?
假设1: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小姐的情郎当时就应该在现场,正等着接绣球咧,只怪小姐没打准,“恰打着陈光蕊”而已。
但这也说不通,因为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绣球招亲了。
假设2: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而采用绣球招亲,打着谁,嫁给谁,那么,其背后的隐意就是:可以嫁给大街上的任何一个人,也不成全你!
但这也说不通,情郎也可以来抢到绣球啊。
所以,这两个假设都不能成立,既不是丞相允许小姐嫁给情郎,也不是丞相不允许小姐嫁给情郎。
那么,问题就不是出在丞相小姐这一边,问题是出在情郎这一边!是这个情郎把小姐的肚子搞大了,又把她甩了,不要她了!
怎么办呢?眼看着小姐的肚子一天天凸起来,丞相也没招了,时间紧迫,那就打绣球吧,打着谁,嫁给谁,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唐僧的亲爹绝不是新科状元陈光蕊,因为他的母亲温娇小姐与陈光蕊结婚的时间仅为8至18天,这么短的时间,温娇不可能确认怀了孕。并且,在陈光蕊被水贼刘洪打死后,只三个月,温娇就生了唐僧。
那么,唐僧的亲爹究竟是谁呢?
这很不好猜。与温娇小姐相关的丞相府内外、甚至朝廷等等,只要是有可能产生接触的所有成年男性,从理论上讲,都是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单单只能排除陈光蕊一个人。
因此,嫌疑对象非常多。我们采用“假设--求证”的方法来论断推理,那么,假设谁最合适呢?我认为假设那个“水贼刘洪”,才是最合适的。
因为:只有“当唐僧的亲爹为刘洪”的时候,才能够将全文中所有的谜团、矛盾一一破解开来!才可以在逻辑关系上,全部准确无误。而假设其他人则都不能。
当唐僧的亲爹是刘洪的时候,我们的温娇小姐才会心甘情愿地陪着杀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个夜晚,才会过上十八年世外桃源般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日子。在温娇小姐眼里,刘洪才是真正的情郎,一个为了自己才杀人的人而已。
否则就根本无法解释如下事件:
1.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报仇,却一直没有报仇?
2.为什么温娇小姐有条件自杀,却一直没有自杀?
3.为什么直到刘洪死了之后,温娇小姐也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刘洪才是温娇小姐的情郎!只有这样才解释得通。
当年在洪江渡口,刘洪、李彪两个水贼杀了陈光蕊,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劫财劫色,那么,这两个水贼就会财物平分,女人也要平分,先LJ,再商量:这个女人究竟是杀掉,还是藏起来压寨。
可都不是,钱也没要,居然是:刘洪穿了光蕊衣冠,带了官凭,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我们再看这一幕的细节:“先将家僮杀死,次将光蕊打死”。家僮是“杀”的,一刀就解决了,光蕊是被“打”死的!打,比杀要慢得多,刘洪为什么要打?打是在泄愤,多数是边打边骂:“我叫你干...!”
小姐见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将身赴水,刘洪一把抱住道:“你若从我,万事皆休;若不从时,一刀两断!”这句话真是耐人寻味啊,你若跟我过日子的,我也不计较你跟陈光蕊的事了,反正你已经有了我的孩子,你若不跟我过日子,我就跟你一刀两断!
刘洪若真的是劫色,根本就用不着说这番话了,先捶她两捶,看她老不老实!
而作者用的“一刀两断”这个词实在是妙啊。各位看官,你们都以为刘洪是要杀小姐么?不是滴,是在用“分手”吓唬小姐!
“一刀两断”,百分之百的指“分手”!为什么?因为小姐本来就是准备去跳河自杀的呀,你还再用杀她吓唬的了么?!所以,小姐不是怕死,而是怕分手!
想必,小姐在抛绣球之前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跟刘洪相见了。
宰相极力的反对,小姐拼死不从,最后,恐怕小姐还是屈服了,因为刘洪没了动静,小姐定是以为刘洪舍她而去了。
船上这一出,小姐要跳河,一方面原因是没看清刘洪,也有可能是赌气。
什么是赌气?
谈过恋爱的朋友应该都有体会,女朋友跟自己吵架,扭头就要走,其实就等着你去抱,再哄着说:老婆,别生气了~
殷小姐恐怕就是这样:你个死刘洪,前段时间对我躲躲闪闪,又不来我家争取,现在可好,我嫁了人了,你却来杀死我的丈夫,你叫我如何做人,有何颜面活在这个世上啊,你让我死了算了。
刘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为什么又不要她了呢?现在怎么又在船上呢?只有一种解释:刘洪的家庭反对他娶温娇小姐。
刘洪与温娇应属自由恋爱,因为家庭反对,才不能结婚,不能去抢绣球,如果是他自己不爱小姐了,他现在也不会化装偷跑到这船上来打死陈光蕊。现在,已经把光蕊打死了,你若不从我,我就再回去,看你怎么办!小姐怕的就是这。
刘洪的家庭势力一定不小,如果比丞相低,也不敢那样做,两家大概是势均力敌,而且是对头,这从后面可以看的出来,刘洪在官场上应付自如,绝不是一梢公水贼做得了的,丞相在知道真相后,一纸公文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要跑到皇帝那儿讨来六万御林军去剿,就说明刘洪的家庭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这又是我们的一个误区:一概“水贼”,定是贼眉鼠眼,贼头鼠脑,又没钱没势之辈。
没想到吧,刘洪这个“水贼”就让我们上了这么大一个当,而且还从头上到了尾。
再者,刘洪若真是个小小水贼,去上任之后,坐着高官之位,十八年啊!
并且整整十八年都没有出事。这么高的职务,在朝中民间,定要上上下下的打交道,见过陈心蕊的人难道就不可能认出来吗?认出来了为什么会不揭发?揭发了为什么会不出事?
如果刘洪仅仅是个小小的水贼,那么这里面的问题太大了,这么低级的错误,怎么会犯在如此一本著作里呢?
原因很简单,著作还是著作,是读者错了。
各位,看书得仔细,作者这样写,都是有用意的。
刘洪是爱小姐的,因为小姐已经结了婚,刘洪的爹妈才放松了监控,刘洪才得以脱身,尾随而来,买通开船的李彪,化装成梢公,打死光蕊,与小姐私奔,改名换姓,连显赫的家世都放弃了,情愿与小姐躲在江州过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那她们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刘洪必然是深谙官场之道,行事分寸恰倒好处,才得以十八年来不升不降不调不露。否则,一个水贼又怎么能够胜任得了!不露出马脚才怪咧!
小姐十八年来必然是经常写信回去:爸妈,我很好,很幸福,勿来,勿念,光蕊工作很忙,有时间我们就回来看您。
小姐要是不帮刘洪打掩护,请问:她能瞒得住一十八年吗?!你怎么解释?!
1.丞相这边
为什么丞相没来看过她?这只有两种情况:
a.是丞相不想见到她!自从女儿出了丑,希望快点把她嫁出去,越远越好!
b.是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来,才可以阻止丞相过来看她。
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导致丞相没来看她。
2.小姐这边
小姐如果想报仇,十八年中一定有机会写信回去。但是一直没有。这就足以证明小姐写有隐瞒真相的信件寄回,或是没有任何信件寄回。总之是没有揭发刘洪。
所以,只有这样解释,逻辑上才是通顺的。
若只按表面文字,刘洪只见了小姐一眼,就被迷住了,顿时*大发,杀人劫色,何等的猖狂!大家可以想象得到,这究竟是个怎样的色魔?
那他怎么当了市长之后,反而又收敛了呢?按这个色魔的本性,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权利,应该更加有条件滥发淫威才对啊,应该比原先更加色胆包天才对呀。
可是他跟小姐过的一直很好,从小姐要僧鞋,找寺院这一段可以看出,他都是顺着小姐的。直到丞相发兵来捉,从梦中惊醒,也没有发现他有一妾。
可见刘洪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色魔。
如果小姐怀的那个孩子(唐僧),不是刘洪的,刘洪会对小姐这么好?而且十八年来,人都半老了,还这么好,那就只能说明:小姐与刘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从感情上讲,比任何一对夫妻都要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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